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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程龙国申请执行舒増超、王晨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9 来源: 阅读:253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恢616号

舒増超、王晨光:

本院执行程龙国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鄂0303执恢6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16)鄂0303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92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杨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