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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范国斌等人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玉翔、段爱芬房屋进行评估)

发布时间:2021-10-13 17:32 来源: 阅读:383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207号

张玉翔、段爱芬

本院在执行范国斌等人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依法被执行人张玉翔、段爱芬名下位于十堰市五堰街办老虎沟路11号1幢3-4-2号房屋进行了评估,现向你送达十堰联合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房屋所做的《估价报告书》,该房屋评估价格为38.0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王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