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执行公告(齐青松申请执行袁志刚、吴晓燕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04 15:03 来源: 阅读:329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021)鄂0303执2067号

袁志刚、吴晓燕:

本院执行齐青松申请执行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鄂0303执20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21)鄂0303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承办法官:杨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