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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箱水蜜桃的“甜蜜考验”

发布时间:2025-06-30 10:14 来源:政治部 阅读:57

近日,张湾法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包裹”——三箱新鲜的水蜜桃。这份带着心意的水果,并非寻常快递,源自一起已审结案件的诉讼费退费事宜

一个月前,当事人因自身提交的退费材料有误,认为自己给法院工作人员带来了不便,为表达对经办此事的书记员金玉洁处理后续事宜的谢意,特向其邮寄了这份礼物。

收到这份来自当事人的“水果快递”,书记员立刻意识到特殊性。这不仅仅是一份简单的礼物,可能是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红线。

“三个规定”明确要求:严禁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严禁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即使是出于感谢,也属于严格禁止的与当事人、律师等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范畴。

书记员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采取了规范行动:主动联系当事人,说明纪律要求,明确表示需原物退还;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详细说明情况;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向院督察室报备,清晰陈述事件经过,并主动提出将三箱水蜜桃交由组织处理。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与书记员共同履行了报备程序,整个过程体现了高度的纪律性、规范性和主动性。

“三个规定”的落实,关键在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面对任何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哪怕只是当事人出于“好意”的水果,也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程序处理。此事件中,书记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双人报备”模式,为规范处理此类情况提供了良好示范

随后,督察室联系了当事人,经耐心解释相关纪律规定,当事人表示理解并安排其朋友于当日下午领回了三箱水蜜桃。

三箱水蜜桃,事虽小,却是一次对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规矩意识的真实检验。“三个规定”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而是刻在心中的戒尺,是守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坚实屏障。这份对纪律的敬畏和坚守,比任何甜蜜的礼物都更加珍贵。

这次事件所体现的纪律自觉,正是得益于张湾法院长期以来将“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警示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的成果体现。张湾法院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继续深化“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让铁规禁令真正融入干警血脉,转化为无需提醒的行动自觉,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