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开庭公告(陈俊诉张立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16:29 来源: 阅读:439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021)鄂0303民初3397号

张立钢:

本院受理原告陈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陈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