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异145号
王仁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仁祥与被执行人十堰市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曾晖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经审查,作出(2021)鄂0303执异145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桂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