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胡光群、带领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区法院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执行情况。
当天上午,区人大领导一行在院长王东元、副院长范彦军的陪同下,先后到花果法庭、黄龙法庭实地检查法官履行职务工作情况。听取两个法庭负责人关于法庭干警的基本情况、法庭收结案、服务企业和社区(村)、作风纪律、法官待遇、存在不足等工作汇报,并重点调研《法官法》自颁布以来在两个法庭的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两个法庭的工作给予好评,要求两个法庭法庭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加强软硬件建设,取得更好更优成绩。
下午,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区法院会议室,听取了院长王东元关于区法院《法官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王东元院长从三个大方面汇报:一、基本情况。分为法院的机构设置、现有法官和辅助人员基本情况、关于法官履职的制度建设情况、2012年各类案件办理情况。二、《法官法》执行情况。从8个方面汇报,即:1、法官进出和法官资格制度落实情况。2、法官履行职务情况。3、法官履行义务情况。4、法官权利落实情况。5、法官任职回避制度落实情况。6、法官不得有行为的落实情况。7、法官的考核及培训情况。8、法官的奖惩情况。三、《法官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表现在:一是法官总体偏少,难以负荷繁重的审判任务。二是法官年龄偏高,难以保持法官数量的总体平衡。三是法官与其他辅助人员比例失衡,直接影响法官的引进。四是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尚有差距。五是法官履职风险大影响法官工作积极性。据此提出建议:一是采取特殊政策,大力引进优秀法官。从周边县市或面向全国招录优秀法官,使法官总数增加到60人左右为宜。二是对纳入不了法官序列的辅助人员,采取交流等方式,调整到其他党政机关工作,腾出编制引进法官。或者出台政策,地方编制不占中央政法编制。三是建立法官正常增长的保障机制。考虑到法官流失、退休等因素,应保证每年引进法官2--5人。四是加强法官能力培养。采取鼓励自学、培训轮训等形式,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五是创造法官干事创业的环境。适当提高法官待遇,优先落实法官的职级待遇,既要用事业留人,还要用适当待遇留人。
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还对今年审结的刑事、民商等案件进行了抽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群表示,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法官法》的执行进行审议并作出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