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与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召开府院联动座谈会,旨在源头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会议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就深化协作达成共识。
会议指出,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公信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关键所在。当前形势下,深化府院联动、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张湾区法院结合审判实践,系统梳理了道路交通执法领域存在的程序规范和法律适用难点,为交管部门规范执法提供了专业指引。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将积极吸纳法院建议,强化内部监督与培训,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会议要求,双方应以此次座谈为契机,着力构建“常态化、多层次”的沟通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案情动态,共享执法司法动态;深化业务研训融合,联合开展规范培训与案例研讨,涵养执法人员专业法治素养;强化信息共享协同,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事前沟通与联合研判;聚焦源头治理攻坚,协同推进道路交通领域突出民生关切与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着力强化前端风险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
双方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协作更加高效,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骆红梅,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支队长蒋利军等相关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