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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十堰市飞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李世文拖欠货款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6 来源: 阅读:306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执恢581号

李世文:

本院执行十堰市飞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你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鄂0303执恢5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2001)张经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56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杨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