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金融案件合议庭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花果、黄龙人民法庭:
为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实际和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需要,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健全金融审判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金融案件合议庭。实现对涉金融案件的专业化审判。
合议庭由民事审判庭审判长钟晓新、审判员李进、审判员王旭组成,专门主要审理张湾区内应由张湾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为充分发挥张湾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合议庭的职能作用,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张湾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合议庭拟审理以下案件:
1.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典当等纠纷;独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2.张湾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其执行的案件。
请金融案件合议庭办理案件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实行快立、快审。建立金融债权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机制,对金融案件集中协调执行,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