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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6 10:57 来源: 阅读:2065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民初4304号
刘彩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营业部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