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能在法庭上见到秦局长,他的话解答了我的疑惑,现在,我相信我的事一定能够得到公平解决。”原告徐某在开完庭后激动的说道。
近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某诉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不服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该局局长秦汉明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余名干警到庭参加旁听,以体验式普法推动“关键少数”依法行政。
2023年11月24日,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徐某在柳陂镇青龙山路口交通肇事的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徐某认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中违反了法定程序,故起诉至本院,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与辩论,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认真倾听了原告徐某的诉求,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详细解释、释法说理,并表示本单位今后将持续加强在规范执法、执法说理等方面的服务质量,最终得到了原告的理解和肯定。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应诉工作是地方法治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行政机关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创新打造“诉源治理+一把手出庭应诉+调解+司法建议”全流程的4+N实质解纷新模式,加强府院联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调解优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做实司法建议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有效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