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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公告(国瑞阳光物业管理集团十堰有限公司诉朱志浩、李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16:36 来源: 阅读:307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021)鄂0303民初2392号

朱志浩、李娥:

本院受理原告国瑞阳光物业管理集团十堰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03民初2392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高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