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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十堰城西支行诉张久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8-20 17:17 来源: 阅读:338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民初2487号

张久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十堰城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七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