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开庭公告(原告王贺荔诉袁书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23 09:05 来源: 阅读:235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2019)鄂0303民初3097号

袁书慧:

本院受理原告王贺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

 

 

承办团队: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

承办法官: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