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判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3 16:12 来源: 阅读:449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3民初3810号
张志勇、景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万家贞